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四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品伙伴网整理汇总了食品添加剂相关的法规、通知、公告等,仅供参考,本汇总将不定期更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 第9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 第8号|批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公告2020年 第8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蛋白质谷氨酰胺酶等2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6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瑞士乳杆菌R0052等5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葡糖淀粉酶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6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弯曲乳杆菌等2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1-环己基乙醇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 (2018年 第8号)
国务院:
卫计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果糖基转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转移酶)和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等7种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 (2018年第2号)
解读《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等的公告(2017年 第3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碳酸铵、6-甲基庚醛等9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和焦亚硫酸钠等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 (2017年第1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果糖基转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转移酶)和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等7种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 (2018年第2号)
解读《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等的公告(2017年 第3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碳酸铵、6-甲基庚醛等9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和焦亚硫酸钠等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 (2017年第1号)
质检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9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2个机构作为冰乙酸(冰醋酸)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170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 (市监食生〔2019〕53号)